判断题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判断题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优惠。
判断题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申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时,2019年7月1日起形成的可抵免投资额,可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办理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