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张某向C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的持证零售户,经营地址为C县长权路69号,因其许可证将于2008年5月7日到期,故其于2008年4月3日向C县烟草专卖局提出延续申请,并按C县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交了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延续的经营地址为长权路32号、负责人为张某的延续申请表。 2、负责人为张某的妻子李某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没有卷烟项目,该执照没有上一年度年检记录。 3、签订日期为2006年5月1日,有效期为两年的房屋租赁协议等有关材料。
请问张某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张某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屋租赁协议没有效。因为烟草证上的负责人为张某,主体为张某,必须提供张某的工商营业执照,主体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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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请问张某提供的延续申请表符合其延续申请的要求吗?为什么?
问答题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形式审查主要应包括哪些内容?
问答题 C县烟草专卖局这样做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