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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科目 > 银行知识/财经金融知识竞赛 > 政府采购低价及价格分析

判断题

有一机关办理采购,招标文件规定押标金额度为新台币10万元,并依采购法第31条第2项明定厂商所缴纳之押标金不予发还之情形。开标时发现其中二家厂商除未缴纳押标金外,投标文件之字迹显系同一人缮写,机关认定符合采购法第50条第1项第5款规定,该机关应依采购法第31条第2项规定,向该二家厂商追缴押标金。

    【参考答案】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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