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0年8月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收益甚丰。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10万元。刘某决定于2001年10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而被诉诸法院向刘某的家庭求偿。
刘某允许另一公司参加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
【参考答案】
刘某允许另一公司参加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不合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八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须为一......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点击查看答案
相关考题
-
问答题
该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 -
问答题
A如何进行财产清偿。 -
多项选择题
花某于2005.3成立一个人独资企业,同年7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合同。根据合同,企业应于同年10月支付甲公司货款28万元,但一直未支付。2006.1该企业因故解散。2006.5年甲公司起诉花某,要求其偿还债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该企业已解散,甲公司债权消灭
B.甲公司可以请求花某以个人财产承担债务
C.甲公司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得支持
D.甲公司请求还债的期限应于2008.1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