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4年年初,K出版社与吴亮签订《委托选编合同》,约定:K出版社委托吴亮组织选编《中国古诗名作》,总字数约60万字;K出版社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选编者对该作品享有署名权;K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两个月内按15元/千字的标准付给吴亮一次性稿酬;吴亮应确保不侵犯他人著作权。
2004年3月,吴亮又与陈德荣签订《委托选编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是陈德荣同意接受吴亮的委托承担选编《中国古诗名作》的任务;吴亮在书稿交稿后的一星期内,按12元/千字的标准向陈德荣一次性支付选编报酬;陈德荣享有署名权;若出版社编辑对书稿提出意见,陈德荣应负责处理,直至书稿质量合格。
2004年10月,陈德荣将全部书稿交付吴亮。吴亮按《委托选编协议书》的约定向陈德荣支付了全部报酬,并将书稿交K出版社。编辑人员在审稿中提出一些意见后,经吴亮将书稿退请陈德荣修改。陈德荣对编辑提出的意见作了处理,并在随附的《稿件处理说明》末尾署名“陈德荣”,留了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
2005年年初,吴亮向K出版社转交了陈德荣修改后的《中国古诗名作》书稿和所附的《稿件处理说明》,并告诉出版社自己即是该书稿的选编者。不久,《中国古诗名作》出版,封面等处的选编者姓名都是“吴亮”。出版社按合同规定向吴亮支付了报酬。
2005年6月,陈德荣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诉状称:K出版社未经陈德荣同意,也未签订出版合同,就自行出版了陈德荣的作品,且书上没有标明选编者是陈德荣,这是侵犯了陈德荣合法拥有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署名权以及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法院的判决仅认定K出版社应该为侵犯陈德荣的署名权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却不认为K出版社侵犯陈德荣的发表权、复制权和发行权。
问题一:陈德荣的署名权受到侵犯,明明是由吴亮造成的,为什么K出版社也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问题一:因为吴亮向K出版社提交的选编者名单与陈德荣在《稿件处理说明》末尾所写的内容存在明显的矛盾,但K出版社却疏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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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认为问题一中所列的某项或某几项意见是错误的?请说明理由(示例:×项是因为……)。 -
多项选择题
会上出现的下列意见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A.书稿是由文化公司组织编写的,不能接受出版
B.书稿应该有独特的创新,而跟在外国人后面写作的主题相同的稿件,是没有独创性的,不宜接受出版
C.书稿的主题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并且估计此类图书的经济效益也不错,所以该选题可以考虑采纳,但书稿是否可以出版,应该经过三级审稿之后再决定
D.如果书稿质量符合要求,可以考虑接受出版,但不能采用郑某提议的出版方式
E.如果书稿质量符合要求,就应该采纳郑某提议的出版方式,因为这样出版社不必承担任何费用,却至少有5万元的利润
F.出版社不能让郑某负责安排图书的印制,委托印制必须由出版社负责
G.如果郑某同意由出版社全面负责该书的编辑、印制和发行,并且给予出版资助,就可以考虑接受出版,同时可给甲文化公司较优惠的批发折扣
H.各种提供出版资助的行为,全都属于购买书号,出版社应该一概拒绝
I.甲文化公司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以由其包销图书
J.虽然甲文化公司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也不可以由其包销图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