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丙承租了甲、乙共有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受诉法院是A 县法院。A 县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l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向A 县所在B 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乙祈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租金l0,000元。丙以为租赁合同中没有商定利息,甲、乙
也没有规定给付利息,A 县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祈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有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出租房自己耗费了3,000元,祈求抵销某些租金。
二审中丙提出用房屋修缮款抵销租金祈求,法院该如何解决?为什么?
【参考答案】
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另行起诉。因为,二审中,原审被告丙提出的抵销租金属于反诉,从两审终审出发,可以组......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点击查看答案
相关考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