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简述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参考答案】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的实现及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行使为目的,以方便破产程序的公正、顺利进行为必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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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裁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对人民法院就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B.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C.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就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D.申请复议的,应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