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施工招标。2014年3月1日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其中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实施地点等事项。招标公告中部分内容如下:
(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本市二级以上企业,外地企业要求一级以上。
(2)4月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均按要求在一张表上登记并签字。
(3)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24个月,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4月18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的提问以后,业主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
事件2:4月12日,业主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商场部分装修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并明确4月18日16时仍为投标截止时间。
事件3:开标时,宣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名单(共8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投标中事件1~3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事件1: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人提问之前,因为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
事件2:招标人变更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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