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原告柳董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庭起诉其子柳小宇,要求柳小宇承担其赡养义务。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认为此案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遂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陪审员李毅独任审理此案。李毅审阅一下案卷,分别询问了当事人一些情况,就作出了判决,并在判决书上加盖了该人民法庭的公章。
如果人民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此案并不是简单的诉讼案件,那么人民法庭应该怎么办?
【参考答案】
人民法庭应该改为适用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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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该案在审理程序上有何不妥之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 -
多项选择题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
A.组织合议庭审理
B.不按照普通程序的法庭辩论顺序进行
C.不按照普通程序的法庭调查顺序进行
D.当即审理
E.独任审判员兼任书记员 -
多项选择题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A.事实清楚
B.争议不大
C.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D.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E.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