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按新版GSP要求,质量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企业法人?
不可以。(1)新版GSP第二十三条已经明确规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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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新版GSP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请问此条文应如何理解?另外,由于目前企业均想尽可能节省人力成本,人员配备都不是太充分。请问按新版GSP要求,到底哪些岗位能兼职,哪些岗位不能兼职?
问答题 请问专营体外诊断试剂的批发企业,其质量负责入要求也是和新版GSP一样吗?
问答题 非法人分支机构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质是否与总部的要求一样?分支机构是否需要配备执业药师?